2022年11月《初級會計》晚18:00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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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初級會計【晚班】(每周1,3,5每周三天)
上課時間17:50--19:40
2、初級會計【周末】(周末全天,每周一天)
上課時間09:00-11:30+13:00-15:00
3、實操班【上午】(周1-5上課,每周5天)
上課時間13:00--15:00
5、實操班【晚班】(周1,3,5,晚班)
上課時間17:50--19:50
6、實操班【周末】(周六或周日,每周一天)
上課時間09:00-11:30+13:00-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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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稅務總局日前發布《關于保險企業手續費及傭金支出稅前扣除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72號)明確,保險企業發生與其經營活動有關的手續費及傭金支出,不超過當年全部保費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額的18%(含本數)的部分,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準予扣除;超過部分,允許結轉以后年度扣除。
與此前規定相比,保險企業手續費及傭金支出稅前扣除比例有明顯提升。
根據(財稅〔2009〕29號)規定,企業發生與生產經營有關的手續費及傭金支出,不超過規定計算限額以內的部分,準予扣除;超過部分,不得扣除。其中,財產保險企業按當年全部保費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額的15%(含本數)計算限額;人身保險企業按當年全部保費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額的10%計算限額。
財政部 稅務總局
關于保險企業手續費及傭金支出稅前扣除政策的公告
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72號
現就保險企業發生的手續費及傭金支出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政策公告如下:
一、保險企業發生與其經營活動有關的手續費及傭金支出,不超過當年全部保費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額的18%(含本數)的部分,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準予扣除;超過部分,允許結轉以后年度扣除。
二、保險企業發生的手續費及傭金支出稅前扣除的其他事項繼續按照《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手續費及傭金支出稅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財稅〔2009〕29號)中第二條至第五條相關規定處理。保險企業應建立健全手續費及傭金的相關管理制度,并加強手續費及傭金結轉扣除的臺賬管理。
三、本公告自2019年1月1日起執行。《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手續費及傭金支出稅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財稅〔2009〕29號)第一條中關于保險企業手續費及傭金稅前扣除的政策和第六條同時廢止。保險企業2018年度匯算清繳按照本公告規定執行。
特此公告。
財政部 稅務總局
2019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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